苏州思睿晶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

苏州市级专项资金申报开始

发表时间:2021-09-06 12:00作者:思睿晶华

各市(区)工业和信息化局,姑苏区经科局,工业园区经发委、科创委,高新区经发委、科创局,各市(区)财政局,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全力打造全球高端制造业基地的决策部署,有效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,加快推动苏州工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,依据《中共苏州市委、苏州市人民政府〈关于全力打响“苏州制造”品牌的若干措施〉的通知》(苏委发〔2021〕17号)、《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苏财规〔2020〕9号)等有关规定,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(以下简称专项资金)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专项资金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

(一)在苏州市区内注册(生物医药相关项目、集成电路流片补贴项目等可放宽至大市范围),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

(二)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

(三)符合国家、省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,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。

(四)诚信守法,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,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。

(五)同一项目获得国家、省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,除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外,不再予以支持;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,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。

(六)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(奖补类项目除外)。

(七)《申报指南》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。

二、申报流程

(一)申报方式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。线上需通过“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”进行申报。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。

(二)申报时间。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9月3日至10月8日,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,逾期不再受理。

(三)网上受理。各地工信(科创)部门通过“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管理端”审核本地区项目材料,未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。

(四)项目审查。各地工信(科创)部门对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初审,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。各地工信(科创)部门要加大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的运用力度,优先推荐评价结果为A、B类企业申报本专项资金,限制D类企业申报。为确保项目真实性,各地工信(科创)部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项目真实性核查。市级资金主办处室有明确要求的,按要求执行。

(五)项目报送。对审核通过的项目,由各地工信(科创)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(纸质版一式三份),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[加盖财政、工信(科创)公章],于10月18日前统一报送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。项目申报材料由企业在系统上下载盖章后通过所在地工信(科创)部门报送至市工信局相关资金主办处室。


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280号宏运大厦602
联系电话 18101553771
18136073771
联系邮箱 wbj@siruijing.com